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
根据《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》(研究生〔2015〕11号)文件精神,结合公司具体情况,按照德、智、体全面衡量,保证质量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的原则,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朱金波
成 员:朱金波 刘 银 张东晨 张明旭 闵凡飞
二、复试内容及要求
复试工作包括导师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内容。
1、导师考核
导师考核满分为100分,采用面试的方式。
2、综合素质考核
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,满分为100分。对考生综合素质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:(1)对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;(2)创新意识及能力;(3)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;(4)前期从事科研活动的情况和科研素质;(5)外国语能力;(6)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。
对每一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,复试程序要求规范,整个面试过程进行录音记录。
复试成绩中导师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各占50%
3、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
(1)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教授(或相当职称的专家)推荐书;(2)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;(3)参与科研、发表的学术文章、获得的专利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、证明等;(4)硕士学位论文(含评议书,应届说是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);(5)考生自我评价材料。面试结束后,各类证书原件由面试小组负责返还考生。
4、其它
学院将在4月27日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。
三、复试合格线
导师考核、综合素质考核、同等学力家是科目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。
四、总成绩的计算
总成绩=(初试成绩/3)*0.6+(复试成绩/2)*0.4
五、录取
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,结合公司博士点的分布和考生的复试情况,在复试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择优录取。
导师录取名额的要求为:根据学校实际,每位导师当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人,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导师的当年指标。
没有合格生源(含硕博连读生)的导师,可在达到复试资格线的考生中调剂录取。调剂优先在当年有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中进行。经报考报考导师、考生同意后,由接收导师负责对考生进行考核。如考核合格,提交《2015年博士生调剂录取申请表》(见附件1)调剂只允许在原报考专业中进行。
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,一旦发现考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,取消该考生的复试、录取资格。
六、时间安排:
4月24日上午10:00 参加复试考生报到。
4月27日上午10:00 复试。
4月27日下午:学院上报汇总表及有关复试材料。
七、拟录取名单公布
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。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。
学院招生联系人胡珊珊,联系电话0554-666864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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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